使用语言文字,该遵循哪些规范?200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据了解,语言规范包括字形规范、字音规范、标点符号规范、词语使用规范、语法规范等,依据标准是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相关文件,如《汉语拼音方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汉字简化方案》《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等。
截至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6类47种,语言文字信息化规范标准59种,针对语言文字或者包含语言文字相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200项。对于一般使用者来说,直接查阅规范标准不太现实,工具书成了必不可少的助手。
“《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的每次修订,都会参照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变化调整,并结合社会变化和学术进展,所以修订永远在路上。修订周期太长,不能反映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修订周期太短,读者会感觉无所适从,因此修订周期会找一个平衡点。”商务印书馆汉语编辑中心主任余桂林介绍。
人民网舆论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祝华新说:“虽然今天语言学界很少提语言纯洁性这一概念,汉语也在不断增强现代性,但我们还是要为语言的健康和规范而努力。”祝华新建议,对于语言使用采取“分层管理”:小说、电影等文艺作品,特别是以网络形态出现的文艺作品,可以适度宽松;主流媒体、教科书、政府公文必须规范,起到文化导向作用。
2010年起,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始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应用的力度,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2017中国语言文字事业状况,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微语言”传播治理工作总体方案》,开展了全国100种报纸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全国5A级景区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全国医疗系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商标广告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开展了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等,从各方面推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