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格岁皇文瑞在做日常巡视工作过程中,为救发现有人落水,落水立即跳进湖里救人。云南落水的人被救起了,但他却再也没能上来,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6岁。
事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追授皇文瑞“见义勇为个人三等功”,海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其“见义勇为好人”称号。2018年11月22日,皇文瑞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
皇文瑞的母亲董尚菊介绍,儿子从小就很懂事,很会照顾家庭。皇文瑞18岁就开始外出打工,赚的钱大多寄给他父亲治病,每月他只留一两百元的生活费。家里条件本不算好,父亲的医药费、家里建房借的钱使本就困难的家庭欠下许多债务。皇文瑞成了家里的顶梁柱,20余岁到浙江省海宁市打工,一年也就回家一趟。期间,父亲去世,他仍旧将每月工资的大半寄回家里偿还债务。
此次慰问组及保山市各级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称将一如既往关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在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弘扬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鼓舞人心,凝聚社会正能量。
[1] a href="//society.yunnan.cn/system/2019/01/13/030176844_01.shtml">[2] a href="//society.yunnan.cn/system/2019/01/13/030176844_02.shtml">[3] a href="//society.yunnan.cn/system/2019/01/13/030176844_01.shtml">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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