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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执行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执行期为明年上半年

发表于 2024-05-09 07:52:24 来源:铭元资讯网

    

12月6日,又提又贷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贵州通知。通知提出,黔东期对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南执年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积金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不高于20%的政策执行购房首付款后,同时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明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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