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啦!注意海口公布货车限行区域 部分路段24小时禁行货车 新海南客户端、啦海南海网、布货南国都市报3月11日消息(记者 徐培培)记者今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车限车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货车通行管理,行区行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域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分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时禁规定,现将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注意货车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啦海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布货牵引车、车限车挂车。行区行货 二、域部货车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分路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三、所有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四、不同车型的限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小型货车 1.每日7:00至9:00, 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7: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7:00至21:00在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每日21:00至次日8:00在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4.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五、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六、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 B1017室 (三)咨询及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咨询电话 31366858 七、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八、附则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3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2019年7月1日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备案登记号:QHK-2019-40001)同时废止。(徐培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