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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大年初一家中杀害妻子判死缓,服刑期间岳母和儿子又把他告上法庭

发表于 2024-05-04 12:02:03 来源:铭元资讯网

原标题:北京一男子大年初一家中杀害妻子判死缓,北京服刑期间岳母和儿子又把他告上法庭

2018年,男大年初男子王立因家庭矛盾将38岁的家中妻子吴霞杀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立死刑,杀害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妻判期间并限制减刑。服刑法庭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岳母又把已经服刑的和儿王立又被岳母、儿子两次起诉。告上在第一起案件中,北京原告要求王立赔偿吴霞死亡的男大年初损失172万多元。在第二起遗产继承纠纷中,家中原告要求继承死者吴霞的杀害死缓遗产:银行存款5.7万多元。

王立与吴霞在2003年结婚,妻判期间2005年,服刑法庭二人生下儿子小磊。据王立供述,2008年,小磊被查出患有自闭症,夫妻二人感情变淡,甚至分居。因为给孩子看病等事情,夫妻二人曾吵架动手。

2018年大年初一,王立在家中与妻子吴霞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后王立将吴霞残忍杀害。在妻子倒地不起后,王立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直至四天后,吴霞的弟弟等人来到姐姐家中,王立仍和小舅子说,吴霞自年初一出门就未归家。

案发后,法院判决王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王立限制减刑。

王立刑事判决生效后,其岳母和儿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原告认为王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母亲,应当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2万多元。

王立辩称,“如果是儿子小磊起诉的,那他可以起诉;如果是岳母起诉的话,那我不同意她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王立赔偿原告合理损失共计88万多元。

与此同时,王立的岳母又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将王立和外孙小磊起诉,要求和小磊共同继承吴霞的遗产,主要是其银行卡中的存款。

王立辩称,“因为吴霞没有工作,所以这钱都是我挣的,钱都应该给儿子小磊;如果是继承的话,钱都应当给我儿子,这样更妥当。”

法院审理认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根据此前刑事判决,王立无权继承妻子遗产。

法院查明,吴霞名下各账户可用余额共计5.7万元,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划分,吴霞的遗产为2.8万多元。

最终,考虑到小磊尚未成年且存在精神疾病、爷爷奶奶身体不好等因素,法院一审判决,酌定由小磊继承1.5万元,吴霞的母亲继承1.3万多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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