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深圳市银司第事内容真实、准确、宝山完整,新科限没有虚假记载、技股届董决议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次 一、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深圳市银司第事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宝山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新科限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技股届董决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第次董事有:潘国庆先生、刘榕先生、公告兰培珍女士)。深圳市银司第事本次会议由贺飞先生主持召开,宝山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新科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贺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胡作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胡作寰先生变更为唐伟先生,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代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何美琴女士、邹艳萍女士、辜小平先生、黄福胜先生、王思超先生、蔚延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何美琴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六)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王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七)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汤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八)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赵雪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九)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资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十)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内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指定代表依法办理备案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十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改善经营资金压力,增强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外转让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90%的股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十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彭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彭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提高资产效率,改善经营资金压力,降低经营风险,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增强盈利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9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贺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胡作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结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实际情况,选举彭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唐伟先生; 2、副总经理:黄福胜先生、邹艳萍女士、辜小平先生、王思超先生、蔚延峰先生;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坤女士;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何美琴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同第五届董事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其中,王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汤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同第五届董事会。 汤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审计部责人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雪燕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同第五届董事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一、总经理简历 唐伟,男,生于1978年7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4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科长;2005年至2008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塑厂厂长;2010年至2018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副总经理简历 何美琴,女,生于1976年9月,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CERM)、国际会计师(AIA),具有总会计师(CFO)资格。曾任职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阳之晨时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何美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福胜,男,生于1972年6月,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深圳市福田区布拉德模具厂生产副厂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福胜先生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艳萍,女,生于1987年11月,硕士学历。2011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大客户经理、营销总监;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任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营销总监、供应链总监;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兼总经理助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国际市场部总经理。 邹艳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辜小平,男,生于1967年9月,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学士。曾任职于武汉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总经理、战略及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广州银宝山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银宝山新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亚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亚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爱柯迪(深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柔性磁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德润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辜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思超,男,生于1982年10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哆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润星泰电器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经理、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通讯与消费电子BG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程与信息中心总经理。 王思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蔚延峰,男,生于1986年8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14年,任深圳市顺佳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19年至2021年,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采购部长、模具BG采购总监、通讯及消费电子BG采购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 蔚延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坤,女,生于1983年11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部、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总经理。2021年10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汤奇,男,生于 1989 年 3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中心总经理助理、投资及规划部投资专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专员;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汤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审计负责人简历 赵雪燕,女,生于1985年10月,本科,中级会计职称、中级审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0年至2015年,任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审计专员、成本费用会计;2015年至2016年,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16年至2021年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科长;2022年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赵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副董事长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副董事长为企业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及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的定位规划,拟定公司副董事长固定薪酬为858,000元/年(税前)。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提高资产效率,改善经营资金压力,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实业”)不低于9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惠州实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不确定,亦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惠州实业不低于90%股权。 (一)惠州实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东兴片区DX-25-01-02-01地块自有厂房 4.法定代表人:韦俊军 5.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1年08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118781 8.经营范围: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人民币:万元 注: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11.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惠州实业为支持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筹资活动,经惠州实业股东会审议同意,以其自有固定资产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除前述自有资产抵押担保情况外,本次拟转让惠州实业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历史沿革 2011年8月,为充分发挥公司在惠州地区版块的产业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同时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充打下基础,公司在惠州设立了惠州实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惠州实业于2012年3月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取得近3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拟建造约7万平方米的制造基地。 2015年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式将惠州实业注册资本增加至3,800万元。 惠州实业主营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州实业运营正常。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州实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审计评估情况 1.公司已聘请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州实业2022年1至9月、2021年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已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2)第40076号),于评估基准日(即2022 年9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依据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899.01万元,评估价值为27,219.44万元,增值额为5,320.43万元,增值率为24.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1,161. 63万元,评估价值为10,328.04 万元,减值额为833.58万元,减值率为7.47%;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737.38万元,评估价值为16,891.40万元,评估增值6,154.02万元,增值率57.31%。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上述评估结论已获得有权机构备案审批,公司将依据股东大会审批结果在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备案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向惠州实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等情形,惠州实业亦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惠州实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对方、交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因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根据最终摘牌情况与交易对手方协商过渡期安排等事宜。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使公司将低效能资产盘活,集中资源聚焦战略发展板块,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拟进行股权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90%股权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提高资产效率,改善经营资金压力,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90%的股权,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6. 关于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批复; 7.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9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5日17:3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文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粤商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9月7日召开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满足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两笔且总额共计不超过8,000万元的贷款。公司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在已审批的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重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咨询”)为公司本次融资事项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银宝咨询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融资的基本情况 1、融资主体: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3、授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等。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方式、期限、金额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 4.法定代表人:胡作寰 5.注册资本:49561.2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4726827W 7.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个人防护用品、玩具、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智能穿戴、智慧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销售、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个人防护用品、玩具、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智能穿戴、智慧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生产;普通货运。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3]001449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2023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系说明 公司系银宝咨询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银宝咨询100%股权。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间:以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宝咨询为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金额为2,500.0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占银宝咨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7.41%;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1,000.0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6.09%;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为171,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8.8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为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